酸碱质子理论
前言
到底什么是酸、什么是碱?
通过前几年在化学教科书1中的学习,我们对酸与碱有如下的定义:
- 凡是在水溶液中电离出的阳离子皆为 的物质叫做酸(acid);
- 凡是在水溶液中电离出的阴离子皆为 的物质叫做碱(base)。
上面的酸碱定义其实是 Arrhenius 酸碱理论。可以发现,上述定义对酸和碱的分类具有两个明显的限制条件:
- 只能在水溶液中进行酸碱反应;
- 必须产生特定的离子——酸产生 ,碱产生 。
然而,随着化学研究的不断深入,我们发现这些限制使得酸碱理论的应用范围大大受限。在非水溶液、或者不涉及 或 的反应中,上述定义变得不再适用。因此,科学家们需要一个更为广泛的理论来解释这些现象。
于是,在1923年,丹麦化学家约翰内斯·尼古劳斯·布仑斯惕(Johannes Nicolaus Brønsted)和英国化学家托马斯·马丁·劳里(Thomas Martin Lowry)分别独立提出了一种新的酸碱理论,称为Brønsted–Lowry 酸碱理论。该理论打破了传统的水溶液限制,为理解和解释酸碱反应提供了更为广泛的视角。
在我们学习中的问题
如果我们仅仅局限于 Arrhenius 酸碱理论,就难以解决一些问题:
为什么 的水溶液是碱性的?
根据 Arrhenius 的定义,碱是指在水中电离出 的物质。然而,的水溶液中并不直接产生 ,但它的水溶液却表现出碱性。事实上, 离子在水中可以接受一个质子(),形成,同时生成 :
为什么 的水溶液是酸性的
在水中, 会电离成 和 。根据 Arrhenius 理论, 和 本身都不生成 或 。但在 Brønsted–Lowry 理论中, 可以作为酸,释放出一个质子,这个过程导致溶液中的 浓度增加,使得溶液呈酸性2。
在我刚学化学的时候,这对我来说确实是个未解之谜。
这些例子说明,尽管 Arrhenius 酸碱理论在某些情况下有效,但它的局限性使得我们无法解释某些现象。Brønsted–Lowry 理论则为这些问题提供了更广泛的解释。
Brønsted–Lowry 酸碱理论
定义
根据 Brønsted–Lowry 酸碱理论,酸被定义为一种能够给予质子()的物质,而碱则是能够接受质子的物质。这种定义不再局限于水溶液中的特定离子,因此更具普遍性。
在这个理论框架下,酸碱反应被认为是质子的转移过程:
- 酸:质子()的供体;
- 碱:质子()的受体。
这种观点不仅适用于水溶液中的反应,也适用于非水溶液的反应,甚至可以应用于气相反应。
比如在液氨中 与 所发生的反应3:
这其实与水溶液中的酸碱中和十分类似,只不过没有氢离子和氢氧根离子。
共轭酸碱对
在 Brønsted–Lowry 理论中,每一种酸在失去质子后,会形成一种对应的碱,称为共轭碱。同样,每一种碱在接受质子后,会形成对应的酸,称为共轭酸。这种酸碱对被称为共轭酸碱对。
举个例子,盐酸()在水中溶解时,失去一个质子(),形成氯离子()。在这个反应中:
- 是酸,它的共轭碱是 ;
- 水()作为碱,接受了质子,形成了 4,它是水的共轭酸。
所以根据碳酸()在水中溶解的情况,我们可以知道 、 都是共轭碱,也就是,“在水中可以接受一个质子()”,这样就可以很好地解释为什么很多碳酸盐都是碱性了5。
不过这里面的 倒是个有趣的料。它既能给出质子作为酸,也能接受质子作为碱,故称其为两性电解质,如下所示:
具体显酸性还是碱性,这就要看两个反应向右进行倾向性的大小了。
结尾
本文内容并不多,只是盐的概念似乎需要重新认识。许多盐类例如 中的 是酸;6 中的 是碱;“纯碱”和“小苏打”中分别含有碱 和 。盐的”水解”其实就是组成它的酸或碱与溶剂 分子间质子传递的过程……
博主在学习化学反应原理时突然发现此理论,感觉茅塞顿开,故特意撰写此文。感谢《普通化学反应原理(第四版)》的大力支持,学化学的同学必买此书!其实这篇文章应该是上个星期二写的,我拖了一个星期其实是懒货了。